〔記者吳亮儀/台北報導〕一般人每天至少刷兩次牙,市售牙膏種類五花八門,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抽驗市售牙膏,隨機樣品中就有四成驗出含防腐劑,不乏知名品牌。雖然法令沒禁止、有牙膏防腐劑也不違法,但長期接觸可能和其他化學物質產生「雞尾酒效應」,可能傷害肝、腎。
牙膏屬於一般商品,不適用《化妝品管理條例》,外包裝不須標示全成分,僅需標示主成分,容易讓民眾輕忽其他成分。消基會這次抽驗了卅件牙膏商品,檢驗標示、含氟量、防腐劑等。結果,其中十二件驗出防腐劑,若參考化妝品類的標準,其中「黑人超氟多效護理牙膏」和「云南白藥薄荷牙膏」驗出的水楊酸都超過化妝品的防腐劑容許值。
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說,某些防腐劑可視為環境荷爾蒙的一種,若視為單一有毒物質,其危害風險可能很低。但許多證據顯示,不同的環境荷爾蒙聚在一起恐有加乘效應,包括:吸的空氣、吃的食物、用的器皿都可能接觸到其他化學物質,就可能有害健康。
消基會代理秘書長張宏如說表示,牙膏並沒有防腐劑劑量的相關規定,就算過量也沒有罰則,衛福部應盡快將牙膏比照化妝品納入規範,經濟部商業司也該開罰標示違規的商品業者。
張宏如也指出,不少商品強調「研磨清潔、礦化強健、舒緩敏感、淨白去垢」等功效,但核對商品標示對應相關功效的成分,這次有四件不完整,有誇大不實疑慮,呼籲經濟部商業司複查,對違規業者予以處分。